沿海航标管理办法
航标是协助航海者确定船位、航敬,标识井现实特定信号的重要助航标志,可在航海者视觉、听觉域雷达可感知的范围内,指引船舶航行,警示危险和障碍,降低海上交通风险,促进船舶安全、径济和高效航行。
沿海航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沿海航标管理,保持沿海航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根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河、湖泊、水库、运河寺内河通航水域的航标管理。第三条 航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