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四)《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硬件水平,加强公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 范投资顾问人员合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促进投资顾问业务的健康发 展,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十八条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证券
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确立了证券投资咨询的两种基本业务形式,即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其中,证券投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