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寺是明代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1、汉以后改称太常寺、太常礼乐官等,,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明朝大理寺少卿)编辑 锁定 讨论本词条缺少概述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林宗仁,福建武平川坊村人,明永乐八年敕封太
摘要: 明代大理寺是明代中央高的慎行机关。明代大理寺的权限,主要是平反冤狱案件。大理寺司法审判上职掌,主要有三;一是复核刑部及都察院移送之直隶
再就是,明朝地方任职的官员如总督、提督、巡抚、经略、一般都给了御史或副都御史头衔。便于监督地方官员。 大理寺,大理寺是明朝的后i司法复核机关,
谢邀。题主问“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的职能区别,估计是想搞清楚明朝“三法司”在司法职能上的分工。关…
五寺是明代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1、大理寺 相当于今天的高法院,是全国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